发达国家的汽车可用零部件再制造利用率达到35%左右,而我国拆解的可用零部件再制造利用率很低,基本上是销售废金属,2012年汽车拆解企业的“二手件”销售收入仅占总收入的5%。
一般而言,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创造的价值是废金属价值的8倍多。2010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允许“五大总 成”再制造,如果该项政策能够实施,再制造率提升之后,将大幅提升汽车拆解市场的容量。假设再制造率达到20%,零部件价值为非金属价值的6倍,则零部件 贡献的销售收入将达到252亿元,合计市场容量将达到420亿元。
2013年我国汽车销量为2198万辆,是2000年209万辆的10倍多。保守假设,我国未来汽车销量保持在2000万辆,年报废量也在2000万辆,拆解市场的规模也将提升10倍,达到4200亿元。
此外,2012年回收报废汽车万辆以上企业3家,5000辆以上企业不到20家,不到1000辆的超过七成,不到500辆的超过三成。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酝酿了将近4年,随着汽车报废“高峰期”的到来,《条例》呼之欲出。由于允许“五大总成”再制造,无疑将提高报废汽车的资源化率;同时,完善了监督管理框架,划分了政府、公安、工商和环保等部门的责任,明确了违反者的法律责任,有利于促进报废汽车流向正规回收拆解企业。
各级政府正在积极推动汽车拆解行业集约化发展。2009年开始,商务部和财政部牵头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部分地方政府对试点企业给予500万元且不超过注册资金50%的补贴。截至2012年底,约有40%的回收拆解企业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以清洁环境、安全生产、节约资源、推动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同时,政府鼓励一些具有资金技术实力的企业通过采取兼并、控股、参股、设备投入等方式,与现有回收拆解企业优化重组,加强合作,为行业发展注入新活力。为推动企业做大做强,解决企业小而散、效率低、无序竞争等问题,天津、成都等地区有多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进行整合,规模效益逐步显现。
“黄标车”整治有望成为汽车拆解行业短期快速发展的催 化剂。截至2012年底,全国“黄标车”保有量1451.4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13.4%。排名前五的省份是广东、山东、河北、河南和江苏,保有量分别 为168.7万辆、111.3万辆、101.0万辆、97.5万辆、78.7万辆。
国务院于2013年9月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黄标车”整治政策及目标,各地区普遍从2014年开始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到2017年淘汰全部黄标车。多数省市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促进黄标车流入正规拆解渠道。
按照各省市“黄标车”整治政策,2014年到2017年每年平均淘汰362.5万辆。如果有50%流向正规拆解厂,即180万辆得到拆解处理,那么,仅“黄标车”带来的汽车拆解市场空间将是目前市场规模的3倍。